2023/02/16
根据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造价咨询业务需要,经过领导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安装预算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名额
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招聘1名安装预算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分)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六)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七)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9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02月16日9时至2023年02月19日16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通过咨询电话了解应聘相关事宜。
报名邮箱:gjzxgs@163.com
咨询电话:0412—5200061(孙女士)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4.报名材料
(1)《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本人《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业绩等相关材料)。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电子版。
(5)招聘岗位有其它要求的相关证明要件原件扫描电子版。
以上材料需应聘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邮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姓名。
5.资格审查。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6.领取准考证。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报考人持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环节使用。
7.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为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电话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注重考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同时侧重对选聘人员具有任职条件优先考虑因素的考核。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的成绩通过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在鞍山市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由公司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通过电话、函询、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合格后签订1年聘用合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辽宁鞍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聘人员须知
1.考生自报名起至拟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公司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期间,如不按照本公告完成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执行。
4.考试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回避相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2—5200061 13514222242
纪检监察电话:0412--5536311
电话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1:00,13:30-17:00